2026年春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一、评选安排
1、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苏州、无锡校区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2025、2024级学生参评,博士研究生2025、2024、2023、2022级(不含22级春博)和2021级秋季直博生参评,2025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参评。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2、专业分配:每年评选时,硕士按交规方向(仅限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方向的硕士)、道路方向(仅限道路与铁道工程方向的硕士)、其它方向专业三类进行分别评选,奖(助)学金金额和名额原则上大致按1:1:1分配。硕士二年级与硕士一年级原则上大致按2:1分配,同时根据本学年的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名额的平衡。博士按具体奖学金申请条件要求进行评选。研究方向一律以学校学籍系统显示为准。
奖项详细要求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
2、首修课程无不及格,硕士研究生规格化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博士研究生一、二年级规格化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8分,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3、奖(助)学金综合考虑规格化成绩、科研成果、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参考家庭现实情况、贷款等情况。
4、所有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等时间要求为2025年4月12日到2026年4月15日(对于25级硕士、25级秋博成果应在2025年9月17日入学之后)。
5、所有用过的科研成果、干部加分(包括获评国家奖学金、至善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基金会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若后续审核材料发现故意重复使用情况,一经确认,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奖学金的总体参考原则有以下三项:
(1)学位课程规格化平均分;
(2)参加科研活动及发表论文、专利情况;
(3)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学院及班级活动等综合表现情况。
2、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在规格化成绩、科研以及综合表现三项得分的基础上,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及获奖金额:
总分=规格化成绩+科研得分+综合得分
3、各项加分项目详见附件2。
特别说明:奖助学金原则上按排名来确认获奖名单,但由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各有不同,评选过程中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微调。排名靠前者奖学金金额不低于靠后者。
四、材料要求
1、相关材料
【纸质版】
(1)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个人检索证明【不需要打印整篇论文】(EI检索请提供Engineering Village数据库检索号截图、SCI检索号提供Web of Science数据库检索号截图,示例详见附件3)。
(2)其他科研材料、获奖材料复印件。
(3)优秀集体分数分配说明书(需获奖集体共同签字)。
(4)社会工作加分以担任职务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5) PINNACLE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需要导师签字(导师不在校可在导师同意后使用电子签)。
【电子版】
个人计算好的加分排序表excel(附件5、6),其中每项论文成果请务必提供检索网址。务必正确填写论文、专利等成果名称。
2、提交时间
纸质版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4月20日中午12:00前送至PINNACLE学生办公室(硕士104、博士107),加分排序表电子版打包4月19日下午17:00发到seutc_yjs@163.com,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名称为:
硕士:春季奖学金申请-年级(20xx级硕士)-姓名-类别(交规、道路或其它)
博士:春季奖学金申请-年级(20xx级博士)-姓名。
注:请在上述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对应的材料,逾期不予参评。未在规定时间交齐纸质以及电子版材料的评选人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3、经评审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及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五、其他
在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以及评奖评优的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PINNACLE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PINNACLE
邮箱:seutc_official@126.com